楊崇勇
2016-01-05云南省民族商會29022
主要經(jīng)歷:
1971年04月至1980年08月,云南省昆明市藥材公司采購批發(fā)站工作;
1980年08月至1984年07月,云南大學(xué)中文系漢語言文學(xué)專業(yè)學(xué)習(xí);
1984年07月至1984年10月,云南省宜良縣蓬萊區(qū)委干部;
1984年10月至1986年03月,云南省宜良縣蓬萊區(qū)委副書記、縣委常委;
1986年03月至1987年12月,云南省宜良縣委副書記;
1987年12月至1992年10月,云南省宜良縣委書記;
1992年10月至1996年03月,云南省政府副秘書長;
1996年03月至1998年02月,云南省政府秘書長;
1998年02月至1998年06月,云南省玉溪地委書記;
1998年06月至2000年02月,云南省玉溪市委書記、市長;
2000年02月至2000年12月,云南省玉溪市委書記;
2000年12月至2001年02月,云南省委常委、玉溪市委書記;
2001年02月至2003年05月,云南省委常委、秘書長;
2003年05月至2007年12月,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
2007年12月至2008年01月,河北省委常委;
2008年01月至2011年12月,河北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5年12月,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河北行政學(xué)院(河北管理干部學(xué)院)院長;
2015年12月至2016年01月,河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副書記,河北行政學(xué)院(河北管理干部學(xué)院)院長;
2016年01月至2017年04月,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九屆、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
中共河北省委第七屆、第八屆省委委員、常委,河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
2018年9月27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楊崇勇受賄案,對被告人楊崇勇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