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2019-02-27云南省民族學會22379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利用,省人民政府決定將玉碑地遺址等11處古遺址,天子廟古墓群1處古墓葬,高廟興國寺等38處古建筑,冰心默廬等45處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為疆界滇、蜀各有攸分等事碑等5處石窟寺及石刻確定為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現(xiàn)予公布。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健全不可移動文物分級分類保護管理體系,依法履行各級政府的文物保護主體責任,切實抓好我省新時代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fā)展作出新貢獻。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1日
錄入:王俊春 編輯:王俊春
update time:2019-02-27 09:5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