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聘任第五任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決定
2018-04-16云南省民族學(xué)會61642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適應(yīng)加快建設(shè)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需要,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wù)院辦公廳印發(fā)〈關(guān)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6〕30號)、《云南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guī)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0號)有關(guān)規(guī)定,省人民政府決定聘任張憲偉等31名同志為第五任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首席法律顧問
張憲偉
法律顧問
馬懷德 馬忠華 楊瑞碧 張 鈞 趙祖平 張 生
楊臨宏 陳云東 孫仲玲 馬 巍 楊金勤 萬 立
張 慧 徐國功 鄧 博 高 巍 楊士龍 李婉琳
周梁云 馬慧娟 熊 斌 劉 凌 王雨博 伍志旭
凌艷傳 李俊華 夏 忠 浦理斌 納 玲 潘 克
法律顧問室主任
張憲偉
法律顧問室副主任
馬忠華 楊瑞碧 張 鈞 趙祖平
第五任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任期為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有關(guān)權(quán)利和義務(wù)由省法制辦、省政府法律顧問室代表省人民政府與受聘法律顧問另行簽訂聘用合同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錄入:王俊春 編輯:王俊春
update time:2018-04-16 09:19:39